法院审理阶段流程图
法院审理阶段流程图
注: ①②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的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院批准。 如果公诉或自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③对六类案件,审限可以达到四个月。这六类案件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于此类需要延长的情况,在程序上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如果还需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最高院自己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审理期限由最高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