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0日银行业采用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一标准已经取消,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算贷款利息已经进入历史,不再适用。自此之后人民法院裁判贷款利息的基本标准应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
LPR的适用规则
LPR按照规定每月发布一次,2019年8月20日开始的规定是一年期LPR值为3.85%,五年期LPR值为4.65%。直至本文发表,一年期LPR值调整了二次,五年期LPR值调整了一次。最新的调整结果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3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
这里特别需要注意一点就是,存款基准利率没有进行调整。
民间借贷利率的适用规则
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当事人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借贷利率如果涉及2019年8月20日前后,计算公式如下:以本金数为基数,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基准计算;但是自2019年8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本金数为基数,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执行中债务利息的计算规则
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债务利息的计算公式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借款本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率×迟延履行期间的实际天数+借款本金×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的实际天数。
迟延履行期间开始前的一般债务利息=借款本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率×迟延履行期间开始前的实际天数。
按照外币计算的利息适用规则
按照外币计算时,需要解决以何种货币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以及汇率风险由谁承担两个特殊问题。对这两个问题,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本着对债权人有利的原则进行了规定,原则上应当以外币计算,但债权人选择以人民币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如此规定的目的,就是让被执行人承担汇率风险。
借贷月利率和年利率的习惯规则
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中关于“分”的含义:“利率单位,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计算”。关于“厘”的含义:“利率单位,年利率1厘按每年百分之一,月利率1厘按每月千分之一”。按照银行业规范通行适用的利息表示规则,月利率以“‰”表示,年利率以“%”表示,以“分”或“厘”的方式表述借款利率系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形成的交易习惯,已经约定成俗。以下根据民间借贷常见的月息二分和年息6厘进行举例示范:
民间借贷中我们通常所说的“每月利息二分”,一般指的是月利率,即指每一元每月的利息为0.02元,即月利率“2%”,换算成银行业规范的意思表示即为“20‰”。
而如果说“年息二分”,由于一年按照十分计算,按照银行业规范的意思表示应为“20%”,意思是每一元每年的利息为0.2元。特别注意一点:“年息二分”并不是指每一元每年的利息是二分钱。
常见的“月息二分”的意思为月利率2%或者表示为“20‰”,由于这种方式民间经常用到,实际争议不大;换算成年息就是年利率“24%”(20‰×12或者2%×12),而此时的年利率“24%”即为民间俗称的“二分四厘”,而不是“二十四分”或者“二十四厘”。
同理,“年息6厘”应为年利率“6%”,而不是为“0.6%”。对于“年息6厘”的理解也应当符合民间借贷的交易习惯,故应当按照年利率“6%”确定利息的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