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常见罪名
刑事程序
武汉看守所地址
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武汉市第四看守所
武汉市武昌区看守所
武汉市洪山区看守所
武汉市青山区看守所
武汉市江岸区看守所
武汉市江汉区看守所
武汉市硚口区看守所
武汉市汉阳区看守所
武汉市江夏区看守所
武汉市蔡甸区看守所
武汉市汉南区看守所
武汉市新洲区看守所
武汉市黄陂区看守所
武汉市东西湖区看守所
武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看守所
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看守所
武汉市第一拘留所
武汉市第二拘留所
武汉市第四拘留所
武汉市武昌区拘留所
武汉市洪山区拘留所
武汉市青山区拘留所
武汉市江岸区拘留所
武汉市江汉区拘留所
武汉市江岸区拘留所
武汉市第二拘留所
武汉市硚口区拘留所
武汉市汉阳区拘留所
武汉市江夏区拘留所
武汉市蔡甸区拘留所
武汉市汉南区拘留所
武汉市新洲区拘留所
武汉市黄陂区拘留所
武汉市东西湖区拘留所
武汉铁路公安处拘留所
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拘留所
武汉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拘留所
湖北省武汉武昌监狱地址
武汉洪山监狱地址
武汉宝丰女子监狱
武汉汉阳监狱地址
武汉汉口监狱地址
武汉琴断口监狱地址
武汉蔡甸监狱地址
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地址
武汉铁路公安局襄阳公安处看守所
蕲春看守所
恩施市第一看守所
恩施市第二看守所
仙桃市第一看守所
仙桃市第二看守所
神农架看守所
天门看守所
利川看守所
武穴看守所
洪湖看守所
安陆看守所
松滋看守所
应城看守所
宜城看守所
老河口看守所
枝江看守所
宜都看守所
大冶看守所
十堰看守所
黄石市第一看守所
黄石市第三看守所
黄石第二看守所
荆门看守所
黄冈看守所
荆州市沙市区看守所
荆州市荆州区看守所
宜昌市第一看守所
宜昌市第二看守所
宜昌市第三看守所
武汉市第三看守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看守所
武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武汉东新看守所
律师文集
联系我们
丈夫与网友合谋迷晕妻子先后强奸,判了!
在交流黄色淫秽内容的QQ群中,时年25岁的男子方某搭识了24岁男子张某,两人一同预谋迷昏并强奸方某妻子。
10月9日,澎湃新闻记者从该案刑事判决书中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方某和张某犯强奸罪,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十个月。
同时,
为两人作案提供药物和资金的龚某也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中旬,
被告人方某、张某在某交流黄色淫秽内容的QQ聊天群中搭识,
后两人预谋由方某以药物迷昏妻子后张某至其家中和其妻子发生性关系。
2020年7月23日22时45分许,方某按照上述约定,趁妻子小丽(化名)不备之机,将由龚某提供的含有三唑仑成分(有镇静、催眠作用,属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类药品)的固体药物放入小丽所喝中药中,在小丽喝下中药昏睡后,又使用七氟烷(吸入式麻醉剂)让小丽吸入后陷入昏迷状态。
当晚11时30分,张某携带多种情趣物品,驾车至方某暂住处。之后张某、方某先后与昏迷的小丽发生性关系。
经司法鉴定,小丽的送检头发与尿样中均检出麻醉剂成分。
图文无关
而这并不是方某第一次试图迷奸女性。
法院另审理查明,案发前约一个月,2020年6月27日晚,方某与妻子小丽一同至小丽好友小美(化名)家中看望小美,趁被害人小美不备之机,方某将具有安眠、麻醉功效的液体药物放入小美所喝啤酒中,待小美陷入昏睡状态后,方某欲和小美发生性关系,后因小美苏醒,方某感到害怕而离去。
2020年7月25日,被告人方某、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同年8月11日,为两人提供麻醉药的龚某也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龚某与方某在网上搭识,并先后加入涉案QQ群。
2020年6月,
龚某明知方某欲以药物迷昏妻子后邀请他人实施强奸行为,为了获取相关淫秽视频,仍在微信中转钱款给方某,让方某用于购买吸入式麻醉剂七氟烷。
还于2020年6月28日,将6粒含有三唑仑成分的固体药物交给方某。
上海浦东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张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欺骗他人吸毒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此外,被告人龚某帮助他人以欺骗他人吸毒致人昏迷的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亦构成强奸罪。
综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张某、龚某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十个月、三年。
联系我们
联系人
:赵化律师
手机
:15607149333(微信同号)
13554534288
联系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1号2008新长江广场C座704室
(手机地图导航:2008新长江广场)(公交、地铁2、7号线“螃蟹岬”站即是)
友情提示:本律师不坐班,为方便接待您,来之前请您电话预约,谢谢!
地铁路线
:乘
或
至“螃蟹岬”站B出口即到
公交路线
:
一、
乘15、34、43、511、573、576、586、777、717、729、811、543、584、606至“中山路螃蟹岬”站下车即到
二、
乘802、215至“友谊大道沙湖”站下车,步行100米至“2008新长江广场”即到
律师的作用
如何选择律师
案件办理流程
法律咨询热线
律师的法律和职业定位
律师事前风险防范作用
律师在诉讼阶段的作用
如何聘请或委托律师?
聘请律师注意事项
慎重请“有关系”律师
法院庭审工作流程
法院审理阶段流程
公安机关办案流程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刑事辩护律师网 xblvshi.15607149333.com
鄂ICP备13006287号
技术支持:
武汉网福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008新长江广场C座2904室(武昌区委对面)(湖北中医院对面)(公交站、地铁2号线:中山路螃蟹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