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对瑕疵物证、书证进fi质证
瑕疵物证、书证是指,因收集物证、书证的程序、方式、形式存在某种缺陷,但对
物证、书证的证明价值没有实质影响的韧证、书证。比如,收集调取的物证、书证,
在勘验、检查、搜查、提取笔录,扣押清单上没有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
名,或者物品特征、数量、质量、名称等注明不详的;收集调取物证照片、录像或者复
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无复制时间,无被收集、调取人
(单位)签名(盖章)的;物证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没有制作
人关于制作过程及原物、原件存放于何处的说明,或者说明中无签名的;物证、书证
的收集程序、方式存在其他瑕疵的,等等。
(l)辩护律师要对这样的证据进行质证,r解法律关于物证、书证的收集程
序、方式以及形式是如何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
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
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
方法收集证据。”这只是一个总的规定,何谓收集证据的“法定程序”,主要看刑事
诉讼法针对每种证据所做的具体规定以及公安、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
(2)辩护律师还应当了解勘验、检查、搜查、提取笔录以及扣押清单如何制作,
内容上应包含哪些方面,缺少哪些内容将影响证据的证明为等。这些具体细节性、
操作性的问题,一般在刑事诉讼法上规定得比较原则、笼统,主要规定在公安、司法
机关发布的程序性法律文件中,律师对这些规定的出处、规定的内容应了然于胸,这样在办案巾就容易发现具有瑕疵的物证、书证,例如,现场勘查笔录应把现场上
一切与犯罪有关的客观事实和侦奁人员进行勘验的情况以及现场绘图、现场照相
和现场录像都如实记录下来,并EL参加勘验的人员及见证人都要签名或者盖章;搜
查笔录不仪要记载搜查的时间、地点、物品,还要有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其家
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的签名或盖章,如被搜查人或者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
章,应在笔录中注明;对于扣押的物晶、文件,侦查人员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
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
有人签名或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在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笔
录中,还应当载明物品的特征、数最、质量、名称等。对于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
或书证的副本、复印件经核对确认无误后应当注明与原物、原件核对无异,注明复
制时间,复制过程,原物、原件存放何处,并有收集人、调取人或单位的签名或盖章。
辩护律师通过阅卷以及会见被告人与其核对进而掌握有瑕疵的物证、书证后,
在质证时应具体指出存在什么样的瑕疵,如没有桐关人员签字,物证、书证的名称、
数量不详,没有制怍时间、制作过氍,对原物、原什存放何处没有说明,等等。
2.瑕疵物证、书证的后果
《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9条第2款对存在瑕疵的物证、书证如何处理,作
了如‘卜.规定:“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存在F列瑕疵,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
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r1:(一)收集调取的物证、书证,在勘验、检查笔
录,搜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印.七没有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或者
物品特征、数量、质量、名称等注明不详的;(二)收集调取物证照片、录像或者复制
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尤复制时间、无被收集、调取人(单
位)签名(盖章)的;(蔓)物证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没有制
作人关于制作过程及原物、原件仃放于何处的说明或者说明中无签名的;(四)物
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存在其他瑕疵的。、”
可见,控方提供的物证、书证如果只足在技术L存在一些瑕疵,人民法院不一
定会排除这些证据,而是通过要求办案人员加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加以解决。
辩护律师如果在办案中发现控方证据或其他方I斫的证据存在《办理死刑案件证据
规定》第9条规定的瑕疵物证、托汪,有权埘瑕疵物证、书证提出质疑,至于知何处
理由法庭作出裁定。应当注意的是,即使控方对瑕疵物证、书证进行了补正,作出
了说明,并不意味着补正后、说明后的证据就没有问题。如果补正后或说明后,仍
然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其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仍存在无法解决的疑问,律师就可
以要求法庭对这些证据不予采信.这一点在《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的第9条第
3款作了明确的规定:“对物证、书证的来源及收集过程有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的,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可见,瑕疵物证、书证并不是都能转化为定案根据的。关键是看存在的问题确实只是瑕疵,不影响证据的证明价值,还是已影
响或无法排除对证据证明价值的影响。因此,辩护律师在办案中还要学会善于分
辨真正有瑕疵的物证、书证与看似只是瑕疵但确已对证据的证明价值产生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证据,对于前者通过质证使其补正、完善说明,仍可以作为证据,对于后
者,通过质证,促使法院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