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刑常见问题
在我国这样一个保留死刑的国家,死刑以剥夺人生命的方式,对各种严重犯罪行为起着最大的威慑作用,但你清楚死刑吗?你知道死刑可能会被缓期执行吗?你了解我国目前死刑的基本政策吗?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更多的死刑程序和其他死刑基本知识。
1、什么是死刑,我国目前的死刑政策是什么样的?
2、死刑执行的各种限制条件
3、刑法修正案八对死刑问题做出了哪些的修正
4、什么是死缓,什么情况下可能会判处缓期两年执行?
5、死缓在什么情况下执行死刑?
6、当死刑缓期期满后,被告人会被如何处理呢?
7、什么是死刑核准权?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
8、最高法院对死刑核准与不核准的原则是如何的?
9、死刑的适用范围,不适用死刑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10、死刑案件的执行方式有那些呢?
11、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发现哪些情形应当停止执行?
12、对依法已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如何处理?
13、对死刑犯游街示众合法吗?
14、死刑犯是否可以“交钱买命”
15、死刑案件是否可以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谅解协议,是否可以因此免于判处死刑呢?
16、死刑缓期的执行日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17、“激情杀人”是否会被判处死刑?
18、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但无钱聘请律师该怎么办?
19、死刑案件应该由哪级法院负责?
20、我们家属可以见到被判死刑的家人吗?
二、判处死刑的情形
经过刑法修正案八对死刑的修正,我国依然有几十个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罪名,如果您终日内心忐忑的怀疑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触犯刑法是否已经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请先暂且放下您不安的心,点进此版块了解我们列出的所有可能判处死刑的罪名和情节。
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武装叛乱、暴乱罪;4、投敌叛变罪;5、间谍罪;6、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7、资敌罪;8、放火罪;9、决水罪;10、爆炸罪;11、投毒罪;12、投放危险物质罪;1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4、破坏电力设备罪;15、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6、劫持航空器罪;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8、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1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2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2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22、生产、销售假药罪;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4、走私武器、弹药罪;25、走私核材料罪;26、走私假币罪;27、伪造货币罪;28、集资诈骗罪;29、故意杀人罪;30、故意伤害罪;31、强奸罪;32、绑架罪;33、拐卖妇女、儿童罪;34、抢劫罪;35、暴动越狱罪;36、聚众持械劫狱罪;3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8、组织卖淫罪;39、强迫卖淫罪;40、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41、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42、贪污罪;43、受贿罪;44、战时违抗命令罪;45、隐瞒、谎报军情罪;46、拒传、假传军令罪;47、投降罪;48、战时临阵脱逃罪;49、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50、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罪;51、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52、战时造谣惑众罪;53、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54、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55、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三、如何减刑
我们知道您和您的亲友面临强大的国家机器时,那种彷徨的无力感;我们知道您希望在如此悔恨的时候,可以有一个正义中立的力量陪您走过这一段前途茫茫的路...
1、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
2、减刑的适用条件
3、有哪些情节可以让我减刑或轻判
4、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还可以减刑吗?如何减刑?
5、什么是限制减刑?
6、法官在判处死刑时会参考哪些因素?
7、死刑案件辩护必须注意的方面有
8、犯罪手段不是特别恶劣的是否可以做死缓辩护?
9、依法已经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10、什么叫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以上三种情况在判案量刑时有什么不同?
11、哪些证据不能用于死刑定案的证据?
1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
13、服刑阶段律师介入的作用有哪些?
14、刑事追诉时效期限是什么意思?
15、律师去会见时是否可以捎带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