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瞬息万变,在我们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交通事故、见义勇为、被纪检部门误会或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随时都有可能涉及司法,有时候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很微妙的。如果您对做一件事是否违法犯罪还存在疑惑,那么,请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便可以及时的约束和调整自己的行为。
1、怎么理解犯罪,什么是犯罪?
所谓犯罪,简单地说,就是触犯我国《刑法》分则中明文规定的具体罪名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由此可见,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体而言,《刑法》分则规定了十大类犯罪,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2、怎样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
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只有正确的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才能做到既能严厉的打击犯罪,搞好社会风气,又让普通市民不必担心自己会不小心越过雷池,维护社会生活的安定。
从性质上说,罪与非罪的界限大概有三点: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所谓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这样或那样损害的特性。社会危害性是一切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的共有的特征。
2、刑事违法性,犯罪是触犯刑事法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指违反刑法条文中所包含的刑法规范。只有当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法的时候才构成犯罪。刑事违法性这一特征是罪刑法定原则在犯罪概念上的体现。
3、应受刑罚惩罚性以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为前提,行为如果没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自然不应受刑罚处罚。同时,应受刑罚处罚性是对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的评价。不需给予应受刑罚处罚评价的行为,不可能是犯罪。犯罪是应受刑法惩罚的行为。
3、怎么预防犯罪?
犯罪的预防,也可称之为犯罪风险防范,指通过一定的机制、手段来发现、预防因不了解或违反《刑法》而产生的不利结果。
马克思指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人在社会中生存,不可能永远与法律风险“绝缘”。有效避免刑事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自由和生命安全十分重要。然而,专业分工所限,一般公民、甚至是拥有渊博学识的高级知识分子对具体的法律规定都可能不甚熟悉,有必要聘请精通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来指点迷津,为公民个人、为企事业单位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使自己永远生活在阳光下,呼吸在自由的空气中。